豫人才党〔2022〕43号
关于同意成立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
人员委员会独立第十三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河南明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织筹备组:
《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经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党委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独立第13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南明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请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独立第13支部委员会(中共河南明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抄报:厅机关党委 |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