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20〕10号
关于任命第三百一十七流动党支部支部委员
的决定
第三百一十七流动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流动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任命付裕同志担任支部组织委员职务、李超峰同志担任支部宣传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豫人才党〔2020〕10号
关于任命第三百一十七流动党支部支部委员
的决定
第三百一十七流动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流动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任命付裕同志担任支部组织委员职务、李超峰同志担任支部宣传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