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19〕19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
推荐申报及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以下简称流动党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困难党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的对象和条件
(一)特困党员条件
特困帮扶不同于一般性、常规性的普通走访慰问,主要用于帮扶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4、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
5、经党员群众公认、党支部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也可作为帮扶对象。
(二)年底看望党员条件
1、党龄满30年,年龄在60岁以上的党员;
2、家庭困难或者之前患病未恢复的党员(具体由支部上报,党委办公室核准)
(三)帮扶和看望标准
对特困党员,一般每人2000—3000元/年,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适当提高到5000元/年左右。
对需要看望的党员,一般掌握在300元/人/次。
二、工作程序
(一)党组织申报。各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对所有推荐对象,要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上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申请补助的事由;因病致困的党员还需要医生诊断证明和自费用药单据等。
(二)公示。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本支部、党小组内部群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填写《特别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申报表》并上报流动党委办公室。
(三)审核。流动党委办公室将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党委会。
(四)确认。经流动党委初步审批,在“流动党员之家”、相关工作群里公示拟慰问帮扶的名单3天后,正式下达帮扶文件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走访慰问。根据时间和工作安排,将采取党委、受党委委托的支部、异地党小组、志愿者服务团队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申报帮扶对象。
1、不服从支部管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2、因个人不良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3、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做好困难党员的慰问帮扶,是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心中、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把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慰问帮扶作为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流动党员、各支部支委成员自觉做好联系服务流动党员工作,解决困难党员最忧最盼的实际问题。促进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尊重爱护老党员、老骨干、老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支部要把党的关怀真正送到困难党员心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困难党员推荐工作。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请于2020年1月6日前,将《特别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申报表》(文字稿件1份、电子稿件1份)报至流动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 冯羿钦
联系电话:0371-61611235(仅限此次活动,不要对外公布)
邮 箱: 3224142855@qq.com
附件:特别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特别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申报表
( 年度)
呈报支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档案号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详细住址 | 电话 | |||||||||||
受表彰奖励情况 | ||||||||||||
申报理由(困难状况) |
(可附表) | |||||||||||
所在支部呈报意见 |
年 月 日 | 党办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抄报:厅机关党委 |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