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流动党员之家”将按规定关闭的通知
各流动党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要求,流动党委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流动党员之家”将按规定关闭,请关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共服务公众号“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关于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流动党员之家”将按规定关闭的通知
各流动党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要求,流动党委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流动党员之家”将按规定关闭,请关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共服务公众号“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