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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 运用工作的通知
编辑来源: 政务超级管理员 时间: 2019-03-07 浏览: 2749人次

豫人才党〔201926

 

 

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

运用工作的通知

流动党支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基于互联网PC端和手机APP的信息化平台,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按照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直工委《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19]6号)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做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普及。以支部为单位,迅速动员党员下载安装“学习强国”手机APP(安卓手机用户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习强国”APP并下载安装,苹果手机用户可在App   store搜索“学习强国”APP并下载安装),使用本人常用手机号码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可访问电脑PC端www.xuexi.cn。所有党员要于3月15日前完成安装、注册。

二、明确支部学习管理员。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同为管理员。由支部宣传委员监督、管理本支部人员注册使用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由支部书记负责指定一名计算机、手机使用熟练的支委或者党小组长作为平台管理员,负责“学习强国”平台相应工作。学习管理员负责在3月15日前,邀请本支部所有党员完成安装并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工作。党委办公室将根据后台各党支部党员注册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学习完成情况纳入支部评优评先的评价体系内。

参加政治学习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如党员个人拒不执行下载并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由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完成;限期仍不完成的,依据《党章》第九条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各支部要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活动与“三会一课”、支部主题活动等结合起来,组织动员支部全体党员上线学习,着力扩大覆盖面、影响力,提升学习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联系人:葛晓东、宋东凯

联系电话:0371-65952862

                              

2019年3月6日

 

 

抄报:厅机关党委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93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