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18〕176号
关于取消段言、郝艳鹤两名同志 预备党员资格的批复 直属支部: 你支报来的《关于取消段言、郝艳鹤两名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和豫组通[2016]60号文件的通知,经党委会研究,认为段言、郝艳鹤两名同志不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主题词:预备党员 取消预备 批复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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