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18〕31号
关于任命孙光旭等30名同志担任支部委员的决定
各流动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流动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任命孙光旭等30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9等支部的支部委员开展工作:
孙光旭同志担任第29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明利同志担任第34党支部宣传委员。
李成端同志担任第36党支部组织委员。
郑孟蕾、周梦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196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万建伟、李胜楠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197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高萌、梁潇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03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谢佳佳、杨蕊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05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翟耀华同志担任第206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玉冲、张恒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11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艳艳同志担任第215党支部宣传委员。
朱曙光同志担任第216党支部宣传委员。
李亚蕾同志担任第217党支部宣传委员。
冯彬彬同志担任第218党支部组织委员。
路彦宾、李洪亮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26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杨瑞瑞同志担任第230党支部组织委员。
徐晶晶同志担任第231党支部宣传委员。
高跃伟同志担任第234党支部组织委员。
李方园、王川同志担任第236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马振涛同志担任第238党支部组织委员。
张闪闪同志担任第240党支部组织委员。
王政杰、袁亚辉二名同志分别担任第241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钦波同志担任第251党支部宣传委员。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抄报:厅机关党委 |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