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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编辑来源: 时间: 2014-03-14 浏览: 7480人次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委主要接收以下情形的流动党员:

    1、非公有单位集体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的党员;

    2、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委托存档的党员,包括:人事档案已存入中心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3、在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但所在单位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转入组织关系所需材料:

    1、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存档凭证原件;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两张二寸彩色照片。

    转入我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去向:“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注意事项:组织关系转入必须本人持上述材料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