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14〕33号
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第五十支部等8个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任命的决定
各党支部: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第五十等8个党支部。具体如下:
第50支部 张孔曦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55支部 刘亚磊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65支部 申海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97支部 海 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105支部 李嘉勇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108支部 熊华荣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116支部 陈 光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第117支部 宋 浩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