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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申报及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
编辑来源: 时间: 2018-01-25 浏览: 1612人次

 


豫人才党〔20185

 

关于做好2017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

推荐申报及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增强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照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以下简称流动党委的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困难党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的对象和条件

特困救助不同于一般性、常规性的普通走访慰问,主要用于救助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四)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五)经党员群众公认、党支部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也可作为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

此次救助标准为一般每人2000—3000元,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适当提高到5000元左右。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申报帮扶对象

(一)不服从支部管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二)因个人不良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工作程序

(一)党组织申报各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对所有推荐对象,要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上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申请补助的事由;因病致困的党员还需要医生诊断证明和自费用药单据等。

(二)公示。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本支部、党小组内部群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填写《特别困难党员2017年度救助情况申报表》并上报流动党委办公室。

(三)审核。流动党委办公室将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并委托“河南省流动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进行核查。

(四)确认。经流动党委初步审批,在“流动党员之家”、相关工作群里公示拟慰问帮扶的名单3天后,正式下达帮扶文件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走访慰问。根据时间和工作安排,将采取党委、受党委委托的支部、异地党小组、志愿者服务团队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五、要求

做好困难党员的慰问帮扶,是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心中、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要高度重视困难党员的慰问帮扶工作,要把党的关怀真正送到困难党员心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困难党员推荐工作。志愿者服务团队要通过此次摸底调查,了解清楚需要帮扶的对象。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请于2018年2月5日前,将《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文字稿件1份、电子稿件1份)报至流动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欣  沈云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957359(传真)


  箱:913778769@qq.com

 

附件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8115




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

        年度)

呈报支部: 填报时间:               

姓名

 

性别

 

档案号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详细住址

 

电话

 

受表彰奖励情况

 

申报理由(困难状况)

 

 

 

 

 

 

            (可附表)

所在支部呈报意见

 

 

        

     年   月   日

党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困难党员 帮扶 慰问 通知

抄送:厅机关党委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