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才党〔2018〕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生活特别困难党员
推荐申报及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增强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照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以下简称流动党委)的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困难党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的对象和条件
特困救助不同于一般性、常规性的普通走访慰问,主要用于救助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遭受意外伤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四)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五)经党员群众公认、党支部认可,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类型党员,也可作为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
此次救助标准为一般每人2000—3000元,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适当提高到5000元左右。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申报帮扶对象
(一)不服从支部管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
(二)因个人不良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工作程序
(一)党组织申报。各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申报工作。对所有推荐对象,要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真正把最需要帮助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推荐上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申请补助的事由;因病致困的党员还需要医生诊断证明和自费用药单据等。
(二)公示。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将确定的初步人选名单,在本支部、党小组内部群或其他适合公示的地方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填写《特别困难党员2017年度救助情况申报表》并上报流动党委办公室。
(三)审核。流动党委办公室将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并委托“河南省流动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进行核查。
(四)确认。经流动党委初步审批,在“流动党员之家”、相关工作群里公示拟慰问帮扶的名单3天后,正式下达帮扶文件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走访慰问。根据时间和工作安排,将采取党委、受党委委托的支部、异地党小组、志愿者服务团队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五、要求
做好困难党员的慰问帮扶,是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心中、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要高度重视困难党员的慰问帮扶工作,要把党的关怀真正送到困难党员心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困难党员推荐工作。志愿者服务团队要通过此次摸底调查,了解清楚需要帮扶的对象。各流动党支部、异地党小组请于2018年2月5日前,将《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文字稿件1份、电子稿件1份)报至流动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欣 沈云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957359(传真)
邮 箱:913778769@qq.com
附件: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特别困难党员救助对象申报表
( 年度)
呈报支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档案号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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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入党时间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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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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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住址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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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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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困难状况) |
(可附表) | |||||||||||
所在支部呈报意见 |
年 月 日 | 党办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题词:困难党员 帮扶 慰问 通知
抄送:厅机关党委 |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