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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档案出具证明办理指南
来源: 档案管理服务部 时间: 2026-10-19 浏览: 5人次

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服务部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

依据档案出具证明

四、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五、办理条件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保管,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需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如代办需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索要证明单位出具的公函或介绍信。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存档、学历经历、工作经历、亲属关系等证明:

(1)出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提交索要证明单位出具的公函或介绍信或由当事人说明需要开具证明的理由;

(2)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2、现实表现类证明:

(1)出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索要证明单位出具的公函或介绍信;

(2)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网上办理:

1、登录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https://www.hnrcjl.cn/),点击首页档案管理栏目的“档案材料归档”,上传归档材料图片后,提交申请;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可在“我的办理”里下载带电子签章的证明。可申请的常规证明有:存档证明、存档区间证明(已转出人员申请)、无公职记录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用于各类政审)、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党员材料存放证明、无被开除公职记录证明七类。

特别提示:

如需开具七类常规证明以外的证明,可在“申请内容”栏注明证明内容,我中心会依据档案记载情况进行审核、出具。

八、承诺办理时限

现场即时办结,网上申请1—2个工作日办结

九、受理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区通航路16号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西配楼一楼办事大厅

十、联系电话

0371—65957033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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