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中心报废固定资产,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中心现就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开展公开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处置单位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报废固定资产129项,约307件/个,包含电子设备、办公家具、WPS 软件授权载体;账面原值约49.55万元,账面净值3252.84元。
(三)转让底价
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值的90%,低于90%时应暂停交易并报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的要求,此项目以第三方资产评估备案报告确认的残余价值1565.00元为基准,项目转让底价为评估给出的残余价值的90%,即1408.50元,报价低于该底价为无效响应。
(四)报价方式
整体总价包干报价,不接受分项、拆分报价;报价包含拆除、搬运、运输、无害化环保处置、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中心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三证合一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合规资质,能够落实电子废弃物环保回收处置要求;
(三)具备上门拆除、整车清运、无害化处置报废资产所需人员、设备;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能够提供2024—2025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踏勘说明
(一)中心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意向企业可在报价截止前,与项目联系人预约现场查看资产现状。
(二)意向企业踏勘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现状;未开展踏勘,视同认可全部资产现状。成交后,不得以设备破损、数量偏差、软件无使用价值等理由提出降价、拒运、索赔。
(三)WPS软件授权已全额摊销报废,无硬件载体,受让方无权使用、转让软件知识产权,成交后中心同步注销软件授权。
四、材料领取要求
《报价函》《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文件为现场领取材料,意向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无委托办理可不携带)到中心现场领取。
领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612329
领取地点: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14楼,13A25房间(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通航路16号)
五、报价资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资料清单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回收处置相关资质证明;
3.近三个月的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处置能力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全部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送达、未密封、缺少公章的,一律拒收。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通航路 16 号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4.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以办公室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提示:本项目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企业参与报价即视为知晓全部比价要求,自行承担踏勘、资料编制、递送全部成本,未成交企业的报送资料不予退还。
六、评审信息及规则
(一)材料启封及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通航路 16 号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评审规则:
1.本项目按照《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比价采购要求,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家响应文件开展资格、实质性条件综合审查,并在综合审查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当中,确定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受让方。
2.出现两家及以上并列最高有效报价,现场组织一轮二次报价,价高者成交。二次报价采用现场书面方式提交,二次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允许高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不按时提交二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次比价终止,中心有权重新组织比价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方式:
(1)经审查合格的有效意向受让方不足3家。
(2)全部有效报价均低于转让底价。
(3)全部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均不满足项目实质性审查要求。
4.比价结果在中心公共服务网进行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向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
七、履约主要要求
1.成交受让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清运,清理复原现场。
2.清运、拆解全过程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电子设备必须合规无害化处置。
3.全部资产清运离场、现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支付的,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4.受让方逾期清运、违规处置资产、私自使用报废软件授权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违约及法律责任。
5.受让方严禁使用、复制、转授权本项目涉及WPS软件相关知识产权,如发生违规使用,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违约、侵权及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612329
监督电话:0371—65968002(纪检监督)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026 年 10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