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公共人才交流服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人才评价开发、对外合作、单位内控等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我中心现就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60000元/年(大写:陆万元整),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需求
成交律所须提供以下全部常年法律服务,费用包含在6万元包干价内:
1.日常法律咨询。随时解答中心各项业务法律问题,提供书面和口头法律意见,重大事项可出具正式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2.法律文书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同、协议、制度、通知、公示、对外答复函件等材料,进行草拟、修订、审核,并逐条标注法律风险并提供整改方案,出具正式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合规体系建设。协助完善合同管理、人事用工、档案管理、资产处置、信访处置等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常态化风险排查。
4.商务及事务谈判。参与中心各类合作、资产处置、纠纷协调谈判,提供合法性研判、风险应对方案。
5.关联主体法律关系梳理。协助规范中心与下属、合作园区、合作机构之间法律权责,配套起草、审查相关文书。
6.非诉讼调解处置。针对群众投诉、信访、民事矛盾开展调解工作,出具纠纷化解法律方案。
7.普法培训。服务期内,根据需求提供不少于2次面向单位职工的人社法规、行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治培训。
8.内部法务工作指导。协助中心业务科室、综合科室规范涉法工作流程。
9.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对中心重大采购、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对外合作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风险意见。
10.处理中心法定代表人交办的其他日常综合性法律事务。
三、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设立,持有有效、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3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公开处分记录。
3.指派项目主办律师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社系统、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4.具备完善内部保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控机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四、资料报送要求
(一)文件组成
1.商务资质文件。律所执业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主办律师证件、业绩材料、无处罚承诺函、信用查询情况。
2.技术服务文件。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响应保障、保密制度、服务承诺。
3.报价文件。统一格式报价函、总价承诺(报价不得超 6 万元,包干含税)。
(二)递交与密封
1.资料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开装订,全部装入统一密封袋;
2.密封袋封口加盖律所公章,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律所名称、联系方式;
3.逾期、未密封、缺少公章、资料不全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其他须知
1.响应方自行承担文件编制、递送全部成本;
2.评审结束后未成交文件不予退还;
3.成交后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法律服务合同。
五、文件递交与开启评审
(一)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逾期拒收)
2.递交地点
河南省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14楼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13A10科室
3.递交方式
现场直接送达,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报送。
(二)开启与评审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
2.评审地点
郑州市航空港区通航路16号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4楼
3.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由中心内部询价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1612322
(二)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0371-65968002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