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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9月—2027年9月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6-09-07 浏览: 65人次

为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公共人才交流服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人才评价开发、对外合作、单位内控等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我中心现就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60000元/年(大写:陆万元整),报价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需求

成交律所须提供以下全部常年法律服务,费用包含在6万元包干价内:

1.日常法律咨询。随时解答中心各项业务法律问题,提供书面和口头法律意见,重大事项可出具正式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2.法律文书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同、协议、制度、通知、公示、对外答复函件等材料,进行草拟、修订、审核,并逐条标注法律风险并提供整改方案,出具正式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合规体系建设。协助完善合同管理、人事用工、档案管理、资产处置、信访处置等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常态化风险排查。

4.商务及事务谈判。参与中心各类合作、资产处置、纠纷协调谈判,提供合法性研判、风险应对方案。

5.关联主体法律关系梳理。协助规范中心与下属、合作园区、合作机构之间法律权责,配套起草、审查相关文书。

6.非诉讼调解处置。针对群众投诉、信访、民事矛盾开展调解工作,出具纠纷化解法律方案。

7.普法培训。服务期内,根据需求提供不少于2次面向单位职工的人社法规、行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治培训。

8.内部法务工作指导。协助中心业务科室、综合科室规范涉法工作流程。

9.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对中心重大采购、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对外合作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风险意见。

10.处理中心法定代表人交办的其他日常综合性法律事务。

三、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设立,持有有效、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3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公开处分记录。

3.指派项目主办律师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社系统、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4.具备完善内部保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控机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四、资料报送要求

(一)文件组成

1.商务资质文件。律所执业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主办律师证件、业绩材料、无处罚承诺函、信用查询情况。

2.技术服务文件。专项法律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响应保障、保密制度、服务承诺。

3.报价文件。统一格式报价函、总价承诺(报价不得超 6 万元,包干含税)。

(二)递交与密封

1.资料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开装订,全部装入统一密封袋;

2.密封袋封口加盖律所公章,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律所名称、联系方式;

3.逾期、未密封、缺少公章、资料不全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其他须知

1.响应方自行承担文件编制、递送全部成本;

2.评审结束后未成交文件不予退还;

3.成交后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法律服务合同。

五、文件递交与开启评审

(一)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逾期拒收)

2.递交地点

河南省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14楼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13A10科室

3.递交方式

现场直接送达,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报送。

(二)开启与评审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

2.评审地点

郑州市航空港区通航路16号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4

3.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由中心内部询价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1612322

(二)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0371-65968002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9月4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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