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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0-12 00:00:00 8292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职称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我中心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8日。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C座一楼职称服务窗口。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按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8〕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在省人才中心创建账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四)经各级审核结束后,需在20201030前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3份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经专家推荐和审核部门审核后与评审表一块提交。

五、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河南职称网公布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做到申报流程符合规定、申报材料真实规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和评审材料整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上审核部门要盖章,部门负责人需签名确认。内容填报不齐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

评审工作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申报人的实际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实行全员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请参评人员提交材料后关注答辩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答辩。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60元/人(豫政[2008]52号;豫计费[2003]1219号)

七、联系电话: 0371-6599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