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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部(第二十三支部...

2014-08-20 13:23:45 4934
豫人才党〔2014〕9号
 
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关于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部(第二十三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部:
    《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河南恒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党委会研究,同意你单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流动党支部,作为我中心流动党委第二十三支部开展工作;同意报来的选举结果:刘方同志任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全面工作;李艳松同志任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组织、纪检工作;谷军胜同志任宣传委员,负责支部教育、宣传工作。
    特此批复。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