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豫人才党〔2008〕5 号
各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人事厅机关党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委员会关于在流动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搞好学习阶段的学习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08年10中旬—12月中旬
二、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徐光春、郭庚茂、陈全国同志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方法、要求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为主,各支部组织的方式进行。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有条件的支部可集中组织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没条件集中的支部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在所建立的QQ群里交换学习材料,交流学习内容和体会。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务必浏览“流动党员之窗” (中原人才网—党员之家)学习有关材料,补课学习。
学习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每位流动党员都能参加学习。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都要落实到位。各支部要妥善安排时间、人员,处理好集中学习与各自业务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关系,切实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工作两促进。要围绕“科学发展观是什么、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为什么、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带来了什么、科学发展观要我们做什么、现阶段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做什么”,紧密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集体研讨,进一步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支部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对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流动党委,及时进行宣传。
各支部要按照流动党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学习阶段自查,形成各支部学习阶段的工作小结。流动党委对学习阶段的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做好厅指导检查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