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0日起,流动党员业务办理窗口调整如下:
1、组织关系转入、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转出请到一楼大厅
(1)组织关系转入、转出请到一楼大厅①号、②号、③号窗口办理。
具体办理:
①号窗口:组织关系转入、两年以内欠费材料审核收取、函调/政审
②号窗口:分配支部、党员手册办理、函调/政审
③号窗口:组织关系转出、函调/政审
(2)正常交纳党费流程:
①②③号窗口确认→收费处交纳党费→②号窗口分配支部。
2、预备党员转正、各流动党支部事宜、出国手续及2年以上欠费处理仍在302流动党员服务大厅。
?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接收转正申请、转正会的安排、转正手续的履行); 两年以上欠费党员材料的审核收取、处理;出国党员申请保留(恢复)党籍手续;支部管理服务及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
敬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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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