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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服务窗口调整通知
编辑来源: 时间: 2016-05-06 浏览: 1833人次

  从510日起,流动党员业务办理窗口调整如下:

   1、组织关系转入、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转出请到一楼大厅

  (1)组织关系转入、转出请到一楼大厅①号、②号、③号窗口办理。

  具体办理:

  ①号窗口:组织关系转入、两年以内欠费材料审核收取、函调/政审

  ②号窗口:分配支部、党员手册办理、函调/政审

  ③号窗口:组织关系转出、函调/政审

  (2)正常交纳党费流程:

  ①②③号窗口确认→收费处交纳党费→②号窗口分配支部。

   2、预备党员转正、各流动党支部事宜、出国手续及2年以上欠费处理仍在302流动党员服务大厅。

  ?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接收转正申请、转正会的安排、转正手续的履行); 两年以上欠费党员材料的审核收取、处理;出国党员申请保留(恢复)党籍手续;支部管理服务及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

  敬请相互转告。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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